轉知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(2026)年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第2次徵件一案,詳如說明,請查照。
上一則公告
下一則公告
一般公告 / 張貼者
教務組長
張貼日期: 2026-03-05 10:35:25
點閱:11
| 一、 |
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年2月2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55500512號函辦理。 |
| 二、 |
本府前於114年11月18日以府教學字第1140463269號函(計達)辦理旨案第1次徵件竣事,現為增加國中小學生暑期英語學習及拓展與海外青年志工交流機會,爰該署辦理旨揭活動第2次徵件作業,相關期程臚列如下: |
| (一) |
教育訓練時間:115年7月5日(星期日)下午1時起至7月10日(星期五)。 |
| (二) |
學校營隊服務時間:115年7月11日(星期六)至7月24日(星期五)。 |
| (一) |
請各校依辦理方式及經費補助說明提報相關申請資料。 |
| (二) |
計畫書及經費彙整表核章後表件,請依限於115年3月6日(星期五)前,備妥所有資料1式3份,並依序裝訂成冊 ,免備文逕寄(送)達本縣國際教育暨英語教學資源中心 (彰化縣彰化市民生路338號)魏郁樺老師彙整,俾憑辦 理審查事宜,電子檔請同時寄至yuhua9191@chc.edu.tw信 箱,逾期或資料不足者將不予審查。 |
| (三) |
請下載本文附件檔案填寫,請勿使用舊檔修改,檔案名稱亦請依本文附件檔案更改學校名稱。 |
| 四、 |
貴校如已獲客家委員會、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本署第1次核定 補助辦理本活動,則不再重複補助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