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貼日期: 2025-08-05 11:05:34 點閱:30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4月7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45500747號函辦理。
二、本計畫補助對象、場次說明如下: (一)實施對象:本縣轄屬各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(含各校國中 部與國小部)編制內現職教師(含3個月以上代理教師) 及獲薦派參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現職教師輔 導認證研習課程之教師,以下稱教師)。教師於114學年 度繳交報名費並完成認證考試,且無任一節次缺考或違 規情形者,核予補助,惟每試最高補助上限新臺幣2,500 元。 (二)本計畫補助認證考試報名費場次如下: 1、教育部114年度第2次及115年度第1次閩南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,且限擇B卷或C卷應考,每師、每次新臺幣250元。 2、客家委員會114年度第2次及115年度第1次中高級以上 客語語言能力認證考試,每師、每次250元。 3、國立成功大學2025年秋季及2026年春季全民台語認 證,且限擇「教育部臺灣閩南語羅馬字拼音方案」應 考者,每師、每次2,500元。
三、請欲申請之學校下載附件請領名冊填畢核章後於114年9月 12日(五)寄送至本府教育處辦理申請,並於取得測驗成績 單後將影本送府查核,為維護教師權益,請確實調查貴校 所屬教師申請需求,逾期概不受理。
四、檢附空白請領名冊1份。